天津国际邮轮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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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比选公告
点击数:22865 更新时间:2018/11/20
 

  为提升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广告服务功能,拓展广告宣传渠道,现对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客运大厦(以下简称客运大厦)内电梯广告服务商进行公开比选,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资质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参加比选。必选项目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比选项目: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客运大厦电梯广告

 
二、 基本情况: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位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最南端,客运大厦是为邮轮旅客提供候船、通关等服务的基础设施,客运大厦内共设置直梯14部,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

 
三、 比选材料内容:
  比选材料应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比选材料须加盖参加比选企业有效公章确认)
  1、参加比选企业营业执照;
  2、比选项目设备布置方案;
  3、比选项目设备参数(包括重量、尺寸、功率等信息);
  4、比选项目设备管理方案;
  5、比选价格。


四、 比选项目实施方案注意事项:
  1、设备广告播放内容须符合国家、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对播放内容拥有监督建议权。
  2、参与比选企业自行负责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产生的安装和维护等费用由参与比选企业承担。因设备原因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参加比选企业承担。参加比选企业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并将检查维修记录向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进行备案留存。
  3、设备广告播放内容由参加比选企业自行确定,但须包含一定播放时长的邮轮母港宣传广告和安全提示内容(须在比选方案中进行说明)。

 
五、 比选材料递交时间:
  参加比选企业于2018年11月30日12:00前以密封档案形式向我司递交比选材料(未密封、未加盖有效公章或未按时递交比选材料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姜洋  022-25603524


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比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