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天津港国际邮轮码头战备设施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建设概况 天津港国际邮轮码头战备设施工程位于天津港东疆港区,新建码头岸线位于拟建邮轮码头二期工程东侧,东疆港区南外堤以南,濒临天津港主航道,占海面积0.3465公顷,形成码头岸线45m。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一座能适应水位升降变化的可调节双柱式连接桥、滚装平台、码头桩台、控制室、1.23万平米重载堆场等。 建成后可以满足“普陀岛”号、“海洋岛”号、“棒槌岛”号和“龙兴岛”号等为代表的客货滚装船进行全天候作业。设计年国内旅客吞吐能力30万人次,随船滚装客货车辆2万辆。施工期约为8个月,项目总投资约为6365.44万元。
2、建设单位: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斌 电话:022-25604129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海洋资源中心(邮编300456) 联系人:徐鑫 电话:022-59812345-6306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zyhj @vip.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相关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过程中引起悬浮物对周边生态环境、海洋水质环境的影响;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海洋环境的影响; (3)营运期间陆域和船舶产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6、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营地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其它污水设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 (2)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由天津港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4)营运期旅客上下船均依托邮轮一期客运联检大楼,大楼生活污水采用暗管收集,排入港区北侧主干道沿线东疆港区南部市政污水管道,汇入东疆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营运期垃圾统一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场。
7、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海洋环 境保护角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8、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10、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2012年9月5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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