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邮轮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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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国际邮轮码头二期工程环评公示(第二次)
点击数:20021 更新时间:2012/8/10
 

  1.1.工程分析结论
  (1)工程情况
  天津港国际邮轮码头二期工程位于天津港东疆港区,新建码头岸线位于已建邮轮码头东侧,东疆港区南外堤以南,濒临天津港主航道。
  邮轮码头二期工程新建442米岸线,为今后适应更大型邮轮靠港作业,为“燕京”号、“天仁”号提供专门的泊位并且可以在“燕京”号、“天仁”号作业的空隙进行商品汽车滚装作业业务。本项目可完成滚装汽车吞吐量10万辆/年。与其配套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港池挖泥、地基处理、场地以及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环保等配套工程。
  本工程港池及岸坡挖泥为128万m3。挖泥施工拟采用2艘8m3的抓斗式挖泥船开挖,所挖土方通过泥驳上的吹泥泵吹填至南疆液体散货配套区造陆。
  本工程码头主体采用高桩梁板宽承台结构,接岸结构采用抛石棱体结构。堆场道路总面积约7.00万m2。
  本工程的施工期约为12个月,总投资41118.73万元。
  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港总体规划、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规划。
  (2)工程分析
  1、施工期
  工程疏浚源强3.44kg/s,疏浚泥吹填溢流源强为0.403kg/s。
  施工期陆域生活污水15m3/d,由环保厕所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4.16 m3/d,船舶油污水0.8m3/d,均由天津港环保船接收后送南疆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178kg/d,收集后送汉沽垃圾处理厂处理。
  2、营运期
  营运期船舶油污水400t/a,船舶生活污水153.6t/a,均由天津港环保船接收后送南疆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陆域生活污水2208t/a,采用暗管收集,排入邮轮码头一期已建生活污水管道,排入港区北侧主干道沿线东疆港区南部市政污水管道,汇入东疆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30.5t/a,集中收集后送汉沽垃圾处理厂处理。

 
  1.2.环境质量现状综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 水质现状评价结论
  ①涨潮期
  COD、DO、无机氮、磷酸盐、石油类、铅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率分别为25%、15%、45%、25%、15%、20%,其中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现象比较普遍,也与本海域环境状况相符,其余站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所在功能区划水质标准的要求。
  ②落潮期:
  落潮期和涨潮期类似,COD、DO、无机氮、磷酸盐、石油类、铅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余站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所在功能区划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沉积物评价结论
  调查海区沉积物中除铜在10#、17#站位出现超《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的第一类标准的要求,其他监测因子均能符合所在功能区的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海洋生态现状评价结论
  调查海域12个站位浮游植物个体数量平均为4.85×104个/m3,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0.75,浮游动物生物量平均值为6.72mg/m3,多样性指数平均为1.54。底栖生物的生物量平均值为15.20g/m2,涨潮时叶绿素a平均值为6.348 mg/m3,落潮时平均值为6.322 mg/m3。
  四、鱼卵、仔稚鱼现状评价结论
  调查海域水平拖网采到的鱼卵密度平均密度为1.06ind/m2,仔稚鱼平均密度为1.22ind/m2。
  五、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
  各监测站位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六、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各监测站位的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的要求,声环境状况良好。

 
  1.3.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综合分析与评价结论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疏浚悬浮物影响范围不大,大于10mg/L浓度悬浮物影响最大距离约为1.0km,最大影响面积0.71km2,并且随着工程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疏浚作业悬浮物影响主要集中在码头前沿调头区及连接航道两侧有限范围内,对水环境的影响范围仅限于天津港新口门以内区域,对东侧的规划主题公园水质有一定影响,对东海岸人工沙滩不会有直接影响。
  2、施工期海洋生态影响
  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的港池疏浚,对项目所在水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内容,疏浚作业将造成挖泥区范围内鱼卵损失3.07×105粒,仔鱼损失3.53×105尾,游泳动物损失0.240t,底栖生物损失1.524t。施工过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可以通过人工放流的方式对底栖生物和鱼类损失进行补偿。另外海水的浑浊和底质环境的改变其影响也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工程建成后,这些影响将逐渐减轻或消失。
  3、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类比在天津港同类码头施工现场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距污染源110m处,总悬浮微粒值在0.12~0.79mg/m3之间;浓度影响值随风速的变化而变化,总的趋势是小风、静风天气作业时,影响范围小,大风天作业时污染较大;对500m以外的环境空气影响微小。影响范围局限在港界以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港界达标要求。本次评价距离工程0.5k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微小。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白天133m、夜间75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为施工期少量的废弃建材、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总固体废物量为178kg/d,本工程生活垃圾均有天津港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汉沽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综合分析与评价结论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船舶机舱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均由天津港环保船接收后送至南疆污水处理中心达标处理;本工程生活污水采用暗管收集,排入邮轮码头一期已建生活污水管道,排入港区北侧主干道沿线东疆港区南部市政污水管道,汇入东疆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工程不新增污水排放口,故对工程附近水域水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是可以接受的。
  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距声源白天41m,夜间130m远时,噪声的影响即可符合3类标准的要求。本工程厂界距离码头作业点260m,厂界噪声达标,工程周围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工程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微小。
  3、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生产垃圾,共30.5t/a,陆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送汉沽垃圾处理厂处理,陆域生产垃圾主要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再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处理厂;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经卫生检疫部门检查后送由检疫部门认可的部门处理,其它船舶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汉沽垃圾处理厂。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营运后的固体废物是不会给环境带来危害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营运期大气影响
  由于本工程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远,营运期的运输车辆及装卸机械尾气、船舶废气对保护目标的空气环境影响甚微。
  5、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均由天津港环保船接收送南疆污水处理中心处理,不会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陆域生活污水采用暗管收集,排入港区北侧主干道沿线东疆港区南部市政污水管道,汇入东疆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港区水质及现有生态系统的影响很小,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从生态环境及海洋生物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1.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涨潮期发生溢油时,油膜漂移最大距离约4.1km,油膜扫海影响面积约为0.84km2;落潮期油膜漂移最大距离约3.7km,油膜扫海影响面积约为1.12km2;从图中可以看到,在工程作业区域发生溢油油膜都将随涨落潮在口门以西的天津港海域中“振荡”,油膜可能会对东侧规划的主题公园产生一定影响,不会直接影响到港区口门外海域,也不会影响到东海岸人工沙滩;总之,油膜在一个潮周内不会对口门外环境保护目标产生直接影响,但将不可避免造成生态损失;为了将生态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另一方面,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在第一时间用围油栏将事故船舶封闭起来或者在口门处进行拦截,尽可能减少油膜漂向外海。溢油事故本身对环境影响巨大,必须严加防范杜绝发生,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污染。
  另外,由于本工程属于国际邮轮码头,营运期间存在船舶火灾、旅客落水等突发事故的可能性,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迅速有效地作出应急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应结合天津港的实际以及其他地区国际邮轮码头的运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6. 环境保护措施结论
  本工程总疏浚量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建设和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监督管理,合理安排进度和施工作业面,严格实行到位吹填,控制溢流时间。
  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施工期船舶必须事先经海事部门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船舶机舱油污水由天津港环保船接收后送至天津港南疆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因此施工船舶不会直接向水体排放油污水;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也由天津港环保船接收后送至天津港南疆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由天津港环卫部门接收后送入汉沽垃圾处理厂。
  本工程施工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纳入天津海事局船舶监督管理体系。严禁施工船舶在施工区海域排放机舱油污水、垃圾等船舶污染物。
  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的陆域接收处理等事项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出资落实。建设单位应在与施工单位签署的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生态补偿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费用,由当地环保部门和渔业部门负责对人工增殖放流计划进行监测和监督。同时还应对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效果调整放流数量和种类。由于本次生态损失额度相对较小,建议将本部分损失补偿并入天津港东疆港区其它项目的补偿措施中,不在本项目中单独进行增殖放流。
  本工程用于环境保护的设施投资约为21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3%。

 
  1.7. 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天津港国际邮轮码头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8. 公众参与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项目周边机构及居民,主要调查对象为附近的居民、企业单位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主要调查事项包括: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本工程的选址是否合理;③您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④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您的生活或工作是否存在影响;⑤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⑥您认为上述环境影响持续的时间是;⑦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环境影响;⑧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⑨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⑩经经过对项目工程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了解,您对该项目的态度是。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进行,并辅以适当的咨询和访谈。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9月1日。
  (1)建设单位: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晓明
     电话:022-25705398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赵俊杰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380)
     Email: tksh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