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结构为:电费+岸电连船服务费 电费:即码头为停靠船舶接用岸电产生的电费。按照岸电连船实际产生的用电量(千瓦时)计收,费率标准为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公示的相应电压等级“平时段”电费价格。 岸电连船服务费:根据码头为船舶提供岸电连船的服务次数收取,费率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次(每次接电包括插、拔电作业)。注:码头为停靠船舶接用岸电提供的服务涵盖人员、设备、车辆等服务资源。